小平普法大讲堂丨春节前后讨薪多 律师支招务工人员巧讨薪2023.1.30本站讯(图1)

春节前后,务工人员讨薪事件频繁发生。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刘昕雨律师梳理相关司法实践知识,指导务工人员巧妙讨薪。

“巧妙确定讨薪对象是顺利讨薪的前提,也能提高讨薪效率。”刘律师指出,在建设工程领域,务工人员讨薪涉及对象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直接招工自然人4种。其中,直接招工自然人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该自然人清偿务工人员工资。其他情形可依据《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确定讨薪对象。

依照《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约拨付工程款,须垫付务工人员工资。建设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给自然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施工,应清偿务工人员工资;总包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的,分包单位、转包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总包单位应清偿务工人员工资;招用务工人员自然人是分包单位员工或受分包单位委托招工的、分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无资质的机构或自然人和分包单位形成挂靠关系,均由分包单位清偿务工人员工资。

“优先协商,非司法程序走不通,再考虑打官司。”刘律师指出,务工人员确定好讨薪对象后,先找讨薪对象协商。最好是多位务工人员参与,并推选协商代表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可出示相关规范性文件,告知对方欠薪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明确陈述欠薪具体金额、提供劳动持续时间等事实,并全程录音录像。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务工人员可向集中整治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办公室或信访部门反映,也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民热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反映问题,求助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解,解决问题。

务工人员若通过以上方式未解决问题,可申请劳动仲裁。和讨薪对象建立劳动关系并保留工牌、工服、出入证、工资支付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务工人员,可向维权对象所在地或建设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讨嫌对象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和讨薪对象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保留不全、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务工人员,或者在上述途径走完后未解决问题的务工人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要注意,在案由选择、管辖确定、被告选择、请求设计是否要求连带等事项上应当谨慎,如果个人对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可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给予司法帮助。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