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霄峰,吉林德惠人,农工党党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主任,兼任农工党西安市卫健委支部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安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西安市未央区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立法咨询专家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 研究员
现任西安市人民政府、高陵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三毅集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葆秀医生集团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空军军医大学人力资源改革专项法律顾问。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
执业以来,成功代理大量诉讼案件,包括: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状告心理咨询师“越界”侵权案、湖南产妇因羊水栓塞母女双亡案、秦某某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案(二审、重审)、西安联合学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